某些指标的锂电池可按照非危险品的例外条件运输, 但必须符合特定性能指标和包装要求,还须张贴锂电池警示标签 如图7, 而不再贴9类危险品标签。
按照ITAT标准,该条件下运输的锂电池须符合对应的性能指标、包装要求、外包装标签要求
该部分小型锂金属和锂离子电池不要求它们遵从所有的DGR 条款,即在IATA DGR *54 版本里对锂离子电池而言,满足包装说明965,966 和967 *二部分(即: 965 II, 966 II, 967 II)提出的要求;对锂金属电池而言,满足包装说明968,969 和970 *二部分提出(即: 968 II, 969 II, 970 II)的要求。
b. PI: 965, PI 968 和 PI: 965 II, 968 II 的区别
2013年ITAT开始使用新的规定条款和包装要求, 其中的PI: 965 Section II(简称965 II), PI: 968 Section II(简称968 II)是在原PI 965, PI 968条款上进行了修改, 并加以区别原来PI: 965, PI 968所做的规定。
c. 文件的要求:
须提供当年并有效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的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》, 并显示结论为: 可按普通货物运输
提供包装证明、委托声明等文件,同时空运提单上仍需要作特别标注锂电池操作事项, 以提醒机组人员预防万一。
流程基本是一样的,不同的是一般都是送货到拼箱公司*货运站。签发提单的时候是拼箱公司的提单,也可以按照你的要求出具三正三副提单或者电放提单。风险和整柜相当,没有什么额外的。个人建议你找拼箱公司要一份目的港收费清单,避免在目的港产生过高的费用,其他没什么额外风险的。
1:我国现行规定凡每立方米货物的重量大于1吨的为重货而小于1吨的为轻泡货,这是一般规定
2:但是会因为目的港不同,所以重货和轻货之间的区别也是不同的
3:还有基本货代公司分别以体积和重量分别计价——哪个**就按哪个标准收费?
如果较终是按体积计价,就是轻货;如果较终是按重量计价,就是重货
举例楼主的货物为2.8tons/3.5cbm,拼箱运价为USD100/立方或USD120/吨,以体积计价为USD350,以重量计价为USD336,则较终运费按重量计价为USD336,即该批货为重货。
如果某批货为2.86tons/3.5cbm,拼箱运价为USD100/立方或USD120/吨,以体积计价为USD350,以重量计价为USD343.2,则较终运费按立方计价为USD350,即该批货为轻货。
海运拼箱操作流程:
1、出口方在接到客户*出口的货代后,联系*货代订舱,下BOOKING,如果是CNF或CIF,则由出口方自行选择货代订舱。
2、 *货代在收到客户BOOKING后,会联系目的港客户确认订单,如果是CNF,货代将核实价格,船期等情况。
3、*货代在客户确认后将“入仓通知书”(BOOKING CONFIRMATION)传真给出口方,出口方根据进仓委托书要求,在*时间,*地点将货物送到仓库,并同时准备好报关资料送进仓库。
4、仓库收到客户的报关资料和货物后,会在截仓时间内,安排报关。
5、客户在货物进仓并且报关完毕后,安排提单补料给*货代,*货代将与客户核对提单资料,并且出具账单。
6、客户在付款完毕后,在船开后安排领取提单正本或者安排电放给客户。
联合国检测和标准的手册里提到的电池和电池芯的技术定义如下:
“电池”用电路连接在一起的两个或多个电池芯,并安装有使用所必需的装置,如:外壳、电极端子、标记和保护装置等。
单芯电池被认为是“电池芯”(在进行UN38.3测试时按电池芯处理)。“电池芯”由一个正极和一个负极组成且两个电极之间有电位差的单一的、封闭的电化学装置。无论在这些规则和联合国测试标准和手册之外,这种电化单元被称作“电池”还是“单芯电池”,在我们的规则和联合国测试标准和手册中,它们被称为“电池芯”而不是电池。在DGR中单芯电池应视为电池芯而不是电池来做限制。
一般来说,直接使用较多锂电芯的为纽扣电池等;
笔记本电脑、电动工具中的锂电池由数个(3~9个不等)电芯串并联组成; 动力锂电池组由几十个至上百个不等的电芯串并联组成, 并附有保护线路装置,为其提供电源;
而手机, MP3使用的基本上是单个锂离子电芯或单个锂聚合物电芯, 加保护线路装置组成电池。